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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社区矫正对象首次获得减刑
2008年03月17日 10:34:4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月13日,无锡市法院在锡山区进行公开听证审理,社区矫正对象顾某某被依法减刑5个月。顾某某的获准减刑,成为市区首例矫正对象成功转化的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顾某某2006年4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东亭街道司法所将顾某某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后,对他进行了教育、监督和管理。矫正期间,顾某某严格遵守规定,考核分数一直名列矫正对象的前列。顾某某还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用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行动回报政府和社会的宽容帮助。因悔改表现突出,顾某某受到了司法所的表扬和锡山区司法局的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市公安局提出了对顾某某予以减刑的建议和申请。市法院组成听证合议庭,通过听证调查、发表听证意见、矫正对象最后陈述和检察机关发表监督意见等法律程序,最终依法对矫正对象顾某某作出“减刑5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至2008年11月16日”的裁定。 (景明)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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