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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情服务布下钓饵 兄妹搭档敲诈外国人
2008年03月18日 08:42: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18日消息:兄妹俩以介绍外国人色情服务为诱饵,组织他人敲诈钱财。日前,肖方明和肖方芳兄妹被闸北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 2004年12月14日晚,肖方芳伙同他人在南京路步行街搭讪外国人后,将其带至本市某大酒店客房内,由肖方明事先物色的卖淫女向外国人提供色情服务。待卖淫女离开后,肖方明与同伙冲入房内,采用语言恐吓的方法,对外国人进行敲诈,迫使其交出身上的信用卡并说出密码。得到信用卡的肖方明等人当即离开宾馆,从银行取得5.75万元人民币,与肖方芳等人共同挥霍。今年1月,由于同案犯涉嫌其他犯罪被司法机关捕获,肖方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次日,肖方芳在哥哥肖方明的劝说下,亦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兄妹俩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方明、肖方芳伙同他人敲诈钱款,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伙同妹妹肖方芳等人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劝说肖方芳投案,属自首,可减轻处罚。被告人肖方芳有自首情节,亦可减轻处罚。到案后,两被告人能积极退赔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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