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2个百分点以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3月17日新华社报道)
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占GDP增加值的比重,一直以来都是有关部门在谈到房地产业绩、论证其“健康发展”时所津津乐道的数字。的确,环顾当下中国经济的各个产业,我们确实很难再找出一个如房地产业这样具有惊人贡献能力的行业。
实际上,能够充分论证房地产业绩之辉煌的数据还有很多,比如房地产业之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率———据专家推测,土地出让金目前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最主要来源,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9130亿元以上,“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60%以上,个别市县达90%左右”。于是,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成了事实上的“卖地财政”。(3月15日《南方都市报》)然而,房地产业并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经济产业、纯粹的生财机器,更是一个与民生密切相关,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公共保障性质的行业,正所谓“民以居为先”。在这种行业特质下,分析和衡量其社会贡献,显然不可能绕开“民生”这样一个重要视角,比如说,时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广大公众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方面,有多大的贡献率?再如,当前的房地产价格,对于那些已经购房者,在生活支出压力方面,又有什么样的影响?这都是需要衡量的。
此前有学者根据我国每年新增城镇人口数量以及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做过推算,目前全国城镇的“无房户”约占城镇总人口数的四成左右;另一方面,在贷款买房的人当中,31.8%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2007年9月24日《中国经济周刊》)。显然,这样一些民生角度的房地产业“贡献”,十分令人难堪———与其说是“贡献”,不如说是盘剥,既是对眼下民生状况、质量的一种剥夺,也是对未来民生改善和潜力提升的一种透支。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样一种房地产业之于民生的逆向“贡献”,实际上是与前述那些房地产业的辉煌“贡献”密切相关乃至互为因果的。
这表明,要想增加房地产业的民生贡献率,以收费过多、价格虚高为主要表征的房地产业的GDP贡献率、财政贡献率,不仅不值得大加赞誉,反而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使之有所下降。而根据日前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将不再保留,代之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统筹”为根本职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建,房地产业的民生贡献率能有一个根本性的飞跃,真正成为捍卫和实现“居者有其屋”民生理想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