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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为实验动物“立法”
2008年03月19日 08:32: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科技厅联手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拟订了《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送审稿)。这是一部专门为实验动物设立的政府规章,意味着实验用的小鼠、兔子等动物,其生产、使用乃至享受福利,都将有法可依。 江苏省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常用实验动物大鼠、小鼠、兔子、豚鼠、比格犬和猴,每年要用到30万只以上。这促使江苏省实验动物生产繁育形成相当规模,领先全国。而实验动物的使用要求非常严格,本身不能携带任何传染性的病原菌和病毒,否则实验结果就可能出现很大偏差。因此,《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作为政府规章,对生产、经营、运输实验动物都作出明确规定。 (吴红梅)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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