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黄毅近日说,我国安全生产的指标,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生产亿元GDP死亡率是先进国家的10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官员能够将这样的数字公布出来不简单。平常我们知道我国单位GDP的能耗高出先进国家水平。这一点已经引起了国内普遍关注,政府的节能减排行动轰轰烈烈,深入人心。但人们有所不知的是,我国单位GDP的死亡率居然超出先进国家的10倍。
近年来,以人为本的思想已经逐步确立下来。发展经济,增加GDP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但绝不可以倒过来说。GDP远不及生命重要,这个问题本来是常识,任何人都不会有什么疑问。但是,从实际工作中显然还没有这样的共识。
从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者企业来说,企业以利润为目的,一切都是围绕利润进行的。企业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常常会忽视对人的生命安全的保障和投入。无论是山西等地的煤矿事故,还是珠三角地区的断指案、鞋厂火灾等事故,都反映出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漠视。如果没有外在强制力量的存在,单纯要求企业建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将追逐利润的冲动限制在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的范围内,是不大现实的。
外来的强制力量就是政府的严格执法。本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生命,是政府的责任。但是,具体到各地政府,情况就不是这样的乐观。地方政府以经济发展和GDP增速为政绩,保障生命的安全制度和措施,难免会使GDP的增速受到限制,与政绩追求相掣肘。因此,事实是,地方政府并没有什么积极性去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管理,真正降低生产中的死亡率。
更严重的是,作为监管者的政府,反而与被监管的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政府GDP的增幅,有赖于企业的大干快上,于是,对于企业违背劳动保护,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采取放任、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而企业也摸准政府的脾气,事故发生前舍不得在安全管理上投入资源,事故发生后,政府也会暗中保护,从轻发落。这样,企业以安全防范的低投入,安全事故的低成本,求得更多的利润;而地方政府也以GDP的增速给自己贴了金。
除了地方政府追求政绩的原因外,我国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疏漏。前不久中国公民在韩国遇难,赔偿额度高出国内同样情况的10倍左右,引起人们的惊呼。这种差别,凸显出我国安全保障法律法规的软弱和苍白。国内的安全法规,当初立法的时候,原则是向企业倾斜的,采取的是低赔付的办法。如果安全事故的赔付大幅提高,让企业死不起人,那么,企业一定会在安全投入上配置更多的资源,大大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生产者。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经济大国。像降低能耗那样把单位GDP的死亡率降下来,我们的发展才是真正人性的发展,绿色的发展。(梁发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