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新华时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须治“灯下黑”现象

   新华网杭州3月19日电(新华社记者沈锡权)今年元旦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但目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还存在一些障碍和“死角”。其中,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不规范的“灯下黑”问题。

   据劳动部门介绍,目前浙江省大约92%的企业已经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但至少还有20%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临时工还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灯下黑”问题主要表现为“三无”:即不少用工行为无编制、无契约、无保障。涉及人员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勤杂人员,也有一部分因近年来事业发展需要招聘的编外人员。因为是编外用工,一些机关单位不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他们成为劳动用工市场的“黑人黑户”,低工资、低福利,有的还没有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出现“灯下黑”现象的原因:一是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直把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有所放松;二是编外人员多数是司机、打字员、保安、保洁等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对职员技能要求低,替代性强,容易被用人单位当成廉价劳动力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另外,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缺乏依法用工意识,有的在新法颁布实施后还在等待观望。

   机关事业单位应是老百姓眼中的带头执法、守法护法的“领头羊”,绝不可以游离于法律以外自行其是。浙江省提出,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把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纳入法治化轨道。我们相信,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灯下黑”现象将逐步消失。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