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长三角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轻微未成年人刑案拟“圆桌”审判 相关文件下发

   不是在检察机关的谈话室或法院的法庭,今后江苏省对轻微未成年人刑案的和解或审判全过程,将可能是在一张张没有棱角的圆桌旁进行。

   昨天,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对轻微未成年人刑案,今后拟将全面推广“圆桌审判”和“圆桌和解”方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据悉,以文件形式提出这一举措,在国内还是首次。

   据介绍,不少未成年人轻微刑案,均因当事人一时冲动而起。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过程中,不但易让未成年嫌犯产生抵触情绪,也不利于今后对其教育挽救。南京玄武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成艳前不久办理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名年仅16岁的未成年人,因与养父母发生纠纷,一时冲动,在到邻居家做家教过程中,将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偷走。案发后,他十分失落,称妈妈因病早逝,自己很孤单自卑。办案检察官意识到,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尽管达到执法效果,但他的一生也可能因此耽误。检方随后决定,将此案受害方、该未成年人的养父母一起请到检察院会议室召开“圆桌会议”。谈话中,这名未成年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受害方表示谅解,其养父母也承诺,今后一定多“关心呵护他”。

   玄武检方不久将此案移送法院,并建议从轻处理。法院也决定此案审理不在法庭进行,同样改在一张圆桌前进行。当天,此案的主审法官坐在圆桌的顶端,未成年嫌疑人和他的养父母,以及受害方分别坐在圆桌两边。“圆桌审判”结束后,法院对这名未成年人作出了“单处罚金”的处罚。

   记者获悉,将“圆桌”引入未成年人轻微刑案办理过程,是司法机关办案理念向“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转变,即通过办案,尽可能修复遭到创伤的社会关系。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昨告诉记者,去年他随江苏检察机关代表团前往德国考察时,在该国检察机关和法院均发现,他们处理轻微未成年人刑案,全部告别专用的谈话室或法庭,改在一间间气氛轻松的办公室进行。刘志伟说,这样的方式,更适用于对轻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展开挽救。

   此次出台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将“圆桌”引入轻微未成年人刑案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认罪的、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可能判处法定刑5年以下”的轻微未成年人刑案,拟将由检察机关和法院广泛采用“圆桌和解”和“圆桌审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刑法学家、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认为,将轻微未成年人刑案的办理过程转移到圆桌旁进行,不是简单地“换个地方”,而是司法文明与进步的体现。(帅勇 陈昕)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