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欧阳明高在其提案中提出:应建立顺风车制度。其理由是:能为百姓省钱,能缓解交通压力,能节约能源。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在早晚交通高峰期,70%私家车都是一个人驾乘,从道路资源和燃料消耗角度看,都很不划算。
所谓顺风车也就是“拼车”。这是个老问题了。在很多地方,有偿“拼车”被当做非法营运打击。比如在北京,只要车主和搭车人之间存在金钱关系,无论收取数额多少,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在广州,没有道路运输证,只要搭客收取了费用,就算非法营运,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在郑州,如果车主收了搭载人钱,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少人还对“拼车”所存在安全隐患忧心忡忡。
就在我们对有偿“拼车”围追堵截之时,一些发达国家顺风车在路上正越来越顺畅。3月12日《经济参考报》上就有篇报道,题为《高油价时代德国人偏爱“汽车共享”》。报道称,面对油价高涨,在德国许多城市,“汽车共享”开始盛行,即若干人合用一辆车。共享汽车大约需要三个步骤:一是在“汽车共享”提供商那里登记成为会员,交一定数量会员费和押金;二是预约用车;三是用会员卡电子钥匙打开车门,将相应密码输入到车载电脑中,以便用完车后交纳费用。“汽车共享”能够盛行,也无非是因其更省钱、更环保,还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拼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但解决这些问题,不一定非要一禁了之。现在,政府管理水平已越来越高,应该已有足够智慧和能力将其规范化。比如德国“汽车共享”,就因有合理制度得到良性发展。如果我们也能建立起相应登记制度,对搭车费用及事故赔偿等作出合理规定,“拼车”之弊应能被控制到最小。顺风车属于“互助性质、成本性收费、非职业性”,和非法营运也不能画等号。
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转变观念。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能一事当前,首先考虑方便管理者管理,而应首先考虑怎样才能使服务对象在遵纪守法前提下利益最大化,怎样才更有利于科学发展这个大局。若能如此,恐怕就不会满足于对有偿“拼车”一禁了之了。(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