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财政性教育支出应达到GDP的4%目标,至今这一比例却远远未能达到。为何?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昨天解释称,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3月26日《新京报》)
马丁·路德说,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们所受的教育,这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正因如此,若干年前我们就喊出了“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响亮口号,在财政收入只占GDP12.6%的1993年,尚且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目标,而现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上升到20.8%,我们反倒变得更“理性”和“务实”了———达不到“4%”目标的原因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太低。
赵司长说,去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致是20.8%,而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上都在35%以上,许多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5%以上,所谓“大河不满小河浅”。但问题是,构成整个“水系”的,不独财政性教育支出这条“小河”,比如,政府行政成本支出也是一条很典型的“小河”。与财政性教育支出比例增长极其缓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的行政成本23年来增长了87倍,政府系列的用车费和接待费每年高达6000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20%。
既然“大河不满”,理应是所有“小河”都浅,为什么“浅”的只是财政性教育支出,而政府行政成本支出反而还“水涨船高”?以2007年为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4亿元,虽然只增长14.3%,是预算草案报告各项支出中增幅最小的一项,但由于高达5万亿元的收入没有进入国家预算,事实上都是各级政府的自由支出。换言之,政府支出的增长虽然也受到了“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的限制,但由于有来源充足的“自有水系”,其“水位”的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大河”里的“水位”,即便“大河”的“水位”很低,政府支出同样能“水涨船高”。
显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目标的咫尺天涯,所谓“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说到底,达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公共财政究竟应该是“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还是“再穷不能穷政府,再苦不能苦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