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万亿、钟溪洲、王俊鹏、刘文嵩等四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在大陆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钟万亿被判处死刑;钟溪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两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的成功侦破,是海峡两岸首次开展打击毒品走私犯罪实质性协作配合的成功范例。图为法警将该案一案犯带出法庭。资料图中新社发石雨摄
大毒枭钟万亿。资料图片
因不服一审的死刑判决,我国台湾毒枭钟万亿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昨天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以大毒枭钟万亿为首的特大国际贩毒集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钟万亿向在泰国的台湾老乡廖正雄(另案处理)联系购买毒品事宜,由钟溪洲、刘文嵩到泰国支付部分毒资,由王俊鹏在泰国负责检验毒品,采用将毒品藏匿于家具夹层中,通过国际海运的方式从泰国走私进入台湾贩卖,他则坐镇昆明遥控指挥。2006年1月,刘文嵩按照钟万亿的安排,到泰国拿钟万亿剩下的另一部分毒品,因担心已被泰国警方发现而未将毒品运走,后这部分毒品随同其他毒品藏匿在家具夹层中一起海运至台湾。
2006年2月3日,台湾警方在一货柜场进口仓查获了这批毒品,缴获毒品海洛因净重19723.42克。当天公安民警在昆明抓获了钟万亿、王俊鹏,第二天警方在瑞丽抓获刘文嵩,5月11日钟溪洲也在福清市城头镇后俸村落网。
2007年6月26日,昆明中院一审判决: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钟万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钟溪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俊鹏、刘文嵩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钟万亿等人不服,纷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庭审中,钟万亿等4人全部翻供,称自己与这批毒品无关,根本不知道这批毒品的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结合相关证据,最终认定钟万亿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钟万亿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据此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就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死刑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