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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班长盗窃电脑 大学生自认对法律"很无知"
2008年03月27日 13:39: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虽然是名义上的大学生,但在法律的学习上却如同一个稚嫩的婴儿般无知!”面对法官苏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王某忏悔道。3月27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大学生盗窃案,王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2007年12月10日上午,正在上课的王某发觉自己有点拉肚子,就利用课间休息的时间去宿舍方便。同学们都去上课了,整个宿舍大楼内空无一人,由于王某曾经和班长发生过矛盾,而班长最近又新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他想要是能把班长的电脑偷掉可以报复一下他。由于事先知道班长寝室的钥匙藏在消防柜内,王某打开了班长所在的宿舍。用自己的钥匙捅开了班长衣柜上的锁,将笔记本电脑拿回自己的宿舍藏了起来。班长发现电脑被窃后立即向学校保安报了案。12月13日,学校里宿管科的老师对学生宿舍例行检查发现了这台笔记本。经鉴定,这台笔记本电脑价值5225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
编辑:
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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