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妻鲁小丹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周良洛受贿1600余万元,其中800余万是与鲁小丹共同受贿。
这起受贿大案从开庭到宣判只用了8天时间。法庭调查显示,2005年,在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竞争海淀区政府招商大厦办公楼选购、协调隔离带拆迁的过程中,周良洛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帮助。事后,他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戴迪给予的一套四季青桥附近的别墅,价值人民币近200万元。
2006年,时任海淀区区长的周良洛,为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开发主语城项目提供了帮助,并以妻子借调进入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名义,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劲梅发放的工资、奖金、入股分红等各种名目的资金29万余元。2006年3月、4月,在为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接“竹园”项目提供帮助后,周良洛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平给予的200万元人民币。
周良洛简历
祖籍江西省铅山,1958年11月生于河南洛阳。中学毕业后,其曾在河南中牟插队,后考取1978级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后留校,1989年9月为清华团委书记。1993年12月调任朝阳,历任朝阳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2002年11月,周良洛调任海淀区区长。2007年4月26日,辞去海淀区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