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
3月1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62岁的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接替已经连任两届的首席大法官肖扬。王胜俊,新中国第九位最高法院院长,目前给公众留下的印象稍显陌生。这与他向来低调、谨慎的风格有关。他几乎没有单独接受过媒体采访,而公开的信息多是他随着其他政法委领导下基层视察综合治理的新闻。据一位经常出席中央政法委活动的北京媒体记者介绍,王胜俊经常在北京调查综合治理工作,开会的时候发言不多,“为人谨慎、务实,甚至有点不苟言笑”。
王胜俊是安徽省宿州人,1964年进入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1968年大学毕业后,成为安徽省六安县木厂铺农场职工,之后先后担任过六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苏家埠区委副书记、六安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干事及科长。1983年担任六安地委副书记,一年后升任安徽省委常委。1985年,王胜俊进入政法系统工作。7年间,陆续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1993年,王胜俊从地方进入中央,先后担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秘书长。
一位对高法、高检系统比较熟悉的学者告诉本刊记者,和以往从最高法系统内擢升的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不同,王胜俊的背景,更引人注目的是在地方和中央政法机构任职的经验。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认为,“老政法”是王胜俊的优势所在。他对本刊记者表示,首席大法官不做具体的审判工作,王胜俊有23年的政法工作经验,熟悉全局,把握司法工作更有高度,看问题更宏观,而且应当会更注重和中央政法委的协调。一些网友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一位搜狐网友表示:“首席大法官又不需要审理案件,只要懂得怎样实现司法公正、推进法治进程就可以了。”
上一届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在两届任期之内,中国的司法改革受到舆论好评。尤其是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权的收回。而今年1月,最高法还发布了关于行政诉讼异地审理的司法解释,在职权范围内力求独立审判。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肖扬在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将优化职权配置列为2008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表示要逐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这和公众对最高法继续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减少“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的期望相吻合。随着肖扬的卸任,这些公众的期许落在了王胜俊身上。从王胜俊散见在媒体上的发言看,这也正是他的努力方向。
2006年8月,王胜俊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党的领导和司法审判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党的领导是总揽全局,而不是包办具体事务,更不是代替政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理。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他还对媒体的监督持欢迎态度。2007年3月27日,在全国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王胜俊提出政法机关对舆论监督和批评性报道要有正确的态度,只要是善意的、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批评报道,都要虚心接受,敢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