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道德和法制意识集体缺失 滥用远光灯成普遍现象
2008年04月03日 15:09:0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辆远、近光灯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司机夜间行车更喜欢长时间打远光灯,从而带来了极大的交通隐患,因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那么,滥用远光灯何以成为“普遍现象”?上周,《大河报》就此发出讨论话题后,立即在全国广大读者中间引起强烈反响。经过编辑整理我们发现,广大读者普遍认为,交通道德和法制意识的缺失是造成众多司机有法不依的根本原因。 说法一 滥用远光灯普遍执法不力是主因 交管部门处罚不力是主因 国家有禁止滥用远光灯的明确规定,而且滥用远光灯也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危害。可一些人仍置若罔闻。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因是交通部门处罚不力。 在交管部门的执法中,很少见到处罚滥用远光灯的情况,相关的规定流于形式,没有人去监督,无形中助长了人们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因此交通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让滥用者不敢滥用,这非常重要。交管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大对滥用远光灯的处罚,才能遏制滥用远光灯情况发生。(连天爽 河南平顶山) “车灯污染”体现政府管理水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等规定,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处50元罚款,违法行为记1分;对擅自安装和使用暴闪灯,处200元罚款。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可目前却很少有人因乱用灯光而被罚。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要尽快遏制滥用远光灯却无受罚之虞,让人们在夜行路上很恍惚很受伤的现象,法律应积极回应社会现实的诉求,在道德审判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呼唤法律处罚的跟进。强调法律对于道德的支持和保障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用法律的刚性和强制性来消解“驾德”的缺失。海口曾出台专项治理规章,滥用远光灯最高将被罚款300元,这一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车灯污染”治理与否,也体现一个城市的政府管理水平,如果连一个简单的滥用远光灯现象都得不到治理,更毋论其他了。(崔冰 河北唐山) 应引入“举证责任倒置”法则 权威统计显示,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至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而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使用远、近光灯有着明确规定。可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仍很普遍。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从驾驶者和执法者两方面着手。 对驾驶者来说,要克服两种心理。一是炫耀心理,不少司机并非不知道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可是在改装了亮度更高的氙气大灯后,仍忍不住在会车时开着远光灯炫耀一番,这就是炫耀心理在作祟。二是法不责众的心理,有些司机被别人滥用远光灯晃过,而违法者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在会车时也就不再礼让,而是以牙还牙。 对执法者来说,要注重解决查处滥用远光灯过程中举证难的问题。一名交警曾向笔者解释说,之所以很难查处司机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是因为违法车辆往往都在快速行驶中。即使民警将其拦下,司机可以马上换成近光,处罚起来很困难。笔者认为,交警部门应采用跟踪拍摄或其他高科技手段来治理滥用远光灯现象。同时,在由滥用远光灯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适当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则,由肇事司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责任。 欧广远(河南郑州) 执法者对滥用远光灯要“亮红灯” 要杜绝滥用远光灯现象,相关部门不妨多从自身找原因,反思一下为何司机敢有法不依?只有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进而达到药到病除之目的。当然,在加大监管方面,按目前交管部门的人员配置,也许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缺口,这就要交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多种措施或手段,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发挥到最大的能效。比如在特殊路段增设感应监管装置,将违规车辆通过电子眼进行抓拍;在车流和人流拥挤或通行高峰时段的路段,采取交警巡回稽查等。在查处司机违规使用或滥用远光灯时,交管部门不妨在开出罚单的同时,向违法司机免费发放“正确使用远光灯”提示卡和“违规或滥用远光灯的后果”警示卡,让司机重温相关交管条款,早日改掉不良夜行“习惯”。对那些“惯犯”,交管部门不妨将违规司机请进特设的“交通模拟试验场”,让违规司机身临其境地体验夜行时对方滥用远光灯的驾车感受,直到违规司机主动“悔罪”方可退场!对那些不符合交管规定的改装车灯和改装业主,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联手进行稽查。(韩新卓 河南南阳) 说法二 滥用远光灯损人不利己 别让恶习成“自然” 滥用远光灯是一种恶习,若不加规范和治理,久而久之,很容易习惯成自然。然而,治理远光灯不是哪个部门,哪个人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努力。 首先,交管部门要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说不”,要依法办事,加大对滥用远光灯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对违规改装车灯的车主要从重处罚,并责令恢复。对从事车灯改装的车辆修理店要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改装车灯的行为。其次,驾校要注重对学员素质的培养。现在很多驾校,往往只注重学员的驾车技巧,把考取驾照放在首位,从而忽略了对学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驾校要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重视对学员素质的培养,让学员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闫铭涛 河南平顶山) 滥用远光灯损人不利己 其实,滥用远光灯是损人又不利己。先说“损人”,开着远光灯在照明良好的城市大街上行驶容易带来交通隐患,使对向行车的司机判断失误,从而发生车祸,给他人精神、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叫损人。再说“不利己”,事实上,随着油价的不断攀升,如何省油是许多车主关心的话题。而夜间低速行驶时使用远光灯,则会加大车辆的油耗,而且低速行驶时发动机发电量不足,使蓄电池处于负充电状态下,会影响其使用寿命,这就是不利己。(周祖荣 江西南昌) 说法三 滥用远光灯事出有他因 滥用远光灯是不得已而为 当前,许多司机都爱使用远光灯,这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据观察,除少数司机确属个人素质差,滥用远光灯外,大多数司机是由于环境的恶化,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的城市路灯照明过量,形成了一种光雾反射,偌大的宽马路上总是给人一种轻雾笼罩的感觉,实在是透明度、能见度、可视性太差。再加上有少数骑自行车的人或路人素质差,乱闯乱行,司机怕发生意外,不得不浪费电量和冒着被罚款的代价来打远光灯。这样,总比发生交通事故好得多。连晶华(河南郑州) 滥用远光灯和路灯不亮有关 一些司机滥用远光灯与其个人交通素质低下以及安全意识淡漠有直接关系。比如,有些司机嫌麻烦,不想远、近光灯切来换去。有时被远光灯照得很难受也不想让对方好受,甚至换更厉害的灯照别人,这样恶性循环,情况越来越糟,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也就愈演愈烈。 同时,司机之所以滥用远光灯,还有路灯方面的原因。在市内开车时,一些路段的路灯昏暗,一些路段根本没有路灯,为了行车方便一些司机就会开远光灯。如果市内所有路段的路灯都很明亮,司机就没必要再开远光灯了。(温聚宝 黑龙江哈尔滨) 爱“晃”缘于不健康心理 明明知道滥用远光灯是一种既违法又不道德的行为,而且自己本身对这种行为也是深恶痛绝,可为什么还要“同流合污”呢? 在我看来,主要是以下几种心理在作怪:一是自私心理。远光灯能给自己的“前途”带来一片光明,至于给别人带来什么,并没有真正考虑过。二是从众心理。自己并非成心要给别人制造麻烦,可是别人都开远光灯,自己不开总感觉有点吃亏,于是也“随波逐流”。三是报复心理。本来没打远光灯,可是突然被迎面而来的远光灯这么一晃,于是产生报复念头。凡此种种,都折射出驾车人的不健康心理,也是缺乏“驾德”的具体表现。(程绍德 辽宁普兰店)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