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标着“剪发20元,洗剪38元”,两名女学生在郑州一家名为“保罗国际”的理发店剪发过后,却被索价1.2万元。从下午2:30到晚上10:25,两个女孩拿不出钱,店方就不让走,女学生最后只得打电话借钱“赎身”。女生投诉消协,该店总监扔下一句:“我有后台,你们随便咋处理”便扬长而去。
事实上,去年12月该店也曾被曝光,一打工妹剪个68元的头,结账成了5600元。当地派出所表示:该店类似的高收费投诉,他们不止一次接到过反映,情况很近似,一开始接受美发,选的是几十元的项目,结账时就变成上千或几千元……
不过是家理发店,狮子大开口,宰人没商量,公然扣留女学生,对投诉有恃无恐,其所谓的“后台”我们不知道;但这种事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频频发生在提倡公正、法制的社会,恐怕不仅仅是引发愤怒这么简单。
针对频频被投诉,算不算消费欺诈,工商执法人员称:如果该店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收费,予以明示,就无法以“消费欺诈”去界定。如果消费者投诉店方限制自己人身自由,涉嫌非法拘禁,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则表示:非法拘禁是指与外界隔绝联系24小时以上,能给同学打电话借钱“构不成非法拘禁”,涉及价格和消费问题还是由物价或工商部门来处理。
工商局与公安局的说法冠冕堂皇,但笔者认为怎么看怎么有“踢皮球”的味道。理发店是能拿出“洗剪吹690元;资生堂酸性1860元;资生堂柔顺980元……”这样的天价账单,但事前有无对顾客言明却是个“悬疑”问题。执法是要讲证据,难道顾客接受服务前,还得备个DV留证据?至于“非法拘禁”不能成立,我们不妨想象一下:面对蛮横、扬言有“后台”的发廊,不要说两个弱女孩,就是一个大男人,真能寄希望24小时后,警察同志“心有灵犀”地前来救援吗?
还有,即便明码标价,是不是就意味着合理合法?一些人或许是让奢侈品搞昏了头,所谓的“愿打愿挨”真的就万事大吉了吗?工薪阶层的确管不着某些富人摆谱烧钱,但我们有理由警惕“以次充好”,有理由制止“暴利讹诈”,更不能容许商家的“欺诈与霸王条款”!
丑恶的事物、卑劣的行为就好比是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天价理发,面对宰人者扬言“有后台”,工商与执法部门没有理由回避,更没有借口踢皮球,这是权责对等的基本要求,主持公道更是身着制服、头顶国徽的根本使命。至于暴利的界定,恐怕也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学科。面对众人投诉,查查成本,看看有多少“超额利润”,不是一清二楚?不然,指不定哪天还会闹出其它天价“妖蛾子”。(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