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副局长李东荣在"第五届中国衍生工具高峰会"上表示,外汇局已经起草了针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新外汇管理规定,并将尽快予以发布。
相比已有的外汇管理规定,新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延长资金的汇入期限,放宽QFII资金的锁定期限制,对于QFII发行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实行循环额度,允许QFII开设外汇管理账户,在正式投资前还可以结汇。
李东荣表示,外汇局在日常监管中将加强QFII的监管,监督QFII严格按照投资计划书进行投资运作,建立健全对QFII及托管人的监管机制;发挥地方分支机构在监管中的作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做好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建立起一套上下联动,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比较规范化的监管机制。
外汇局还将建立QFII全方位的考核制度,从持仓比例、换手率、人员设置、对中方的技术转让和帮助、对中国的市场推介等多方面考核QFII在中国的投资运作。外汇局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同时加强统计、检测、分析、预警等方面工作。
李东荣指出,外汇局将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国内证券市场情况,把握落实QFII新增额度的审批节奏,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外中长期资金投资中国的资本市场。
中国QFII制度于2002年正式起步。2003年至2007年,QFII投资额度分别是17亿美元、17.25亿美元、22.2亿美元、34亿美元、9.5亿美元。截至去年底,共批准了49家QFII机构,合计99.95亿美元投资额度。从2007年12月起,QFII总额度从100亿美元提高到300亿美元。
李东荣针对今年QDII产品遇冷也发表了看法。他说,任何形式对任何市场的投资都伴随着风险,资本市场的波动是其固有的特征,无论是国际机构或是个人投资者,对此始终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冷静地去分析市场,从事投资行为。
近期,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不断演变,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放缓,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加大,全球股市普遍大幅下跌。受此影响,QDII的投资表现尚不尽如人意,今年新发行的QDII产品也不像去年一样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QDII制度2006年在银行领域起步,2007年在证券、保险、信托等领域均得到突破,进入了较快发展阶段。截至去年底,银行、证券、保险各类机构项下的资金累计汇出335.71亿美元,汇入50.58亿美元,净汇出资金285.13亿美元,境内累计购汇234.1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