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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涉农物资提价必须申报
2008年04月09日 09:16:4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明细附后),生产成本加大,决定将每吨碳铵的试营价调至600元。特此申报,请审核批准”。这是记者日前在宿迁市宿豫区物价部门见到的一份企业“涨价申请”。如今,宿豫区凡涉农产品确需提价的都必须过申报这道“关”。 宿豫区物价局局长刘书荣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区政府及物价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严格做好物价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尤其对是地产化肥、农药、种子以及水电、药品等涉农价格,一律实行“提价申报制”。即,在国家规定的指导价格内确因生产成本上涨、企业亏损或其他客观因素需要提价的,必须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物价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本着“保本微利”原则,确定是否提价,确定提价标准,以正式批复文本通知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凡是未经提价申请擅自涨价的,一律视为乱涨价。(首君 绍武 明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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