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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亏损国企领导禁止出国和换小车
2008年04月09日 14:29: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4月9日电(记者王骏勇、凌军辉)根据中共南通市纪委、市国资委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暂行办法》,经营性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金、停产歇业以及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国有企业,其领导人一律不得出国,不准购买或更换小汽车。 此外,《办法》对国企业务招待费用、通讯费用的报支也作了限额规定。国有企业不得用公款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归个人使用,不得占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移动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巧立名目发放各种形式的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支付各种高档娱乐消费。不得用公费参加各类旅行社组织的出国(境)活动。 国资部门将建立国有企业《公用车辆台账》和《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台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审计监督,并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核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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