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青会”,一个地地道道恐怖主义组织。怎么办?
1.破坏国家的统一、安全、社会稳定:“藏青会”公开主张"西藏完全独立",并且为他找了一个“好主人”——“西藏流亡政府”。 2008年1月4日、1月25日,“藏青会”、“藏妇会”、“自由西藏学生运动”等7个“藏独”魔头在印度新德里聚集,散布所谓“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倡议书,妄图要“通过唤醒、协调西藏境内的行动给中国制造危机”。他们将2008年3月10日作为中国政府满足其诉求的最后期限,如果届时不能满足他们提出的要求,就要在境内外发起“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什么“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充其量就是那一小撮人的伎俩,险恶的目的就在于扰乱社会,利用奥运会向中国施压,以达到其分裂国家的罪恶目的。什么所谓的最后期限?不过是一个迷惑人的幌子,只不过是要为他们赤裸裸的身子找件衣服穿罢了。
2.血腥恐怖的暴力手段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恐怖活动可以用最低成本获得最大效果”是他们的头目的顽固想法。甚至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野心,他们已经准备好至少“再牺牲”100名藏人。3月10日以来,我国18个驻外使领馆相继遭到“藏独”和国际“援藏”组织人员的暴力冲击。3月10日,西藏拉萨哲蚌寺、色拉寺的部分僧人,或冲出寺庙,或在广场聚集,挥舞“藏独”旗帜,呼喊“藏独”口号。3月14日,西藏拉萨的恐怖暴力事件中,他们不仅砸、烧商店,破坏公共设施,而且造成了包括汉藏平民在内的18名无辜群众死亡。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如草芥,如无物,这样的“境界”可不是一般的人(组织)能有的,除了“9.11”,此优先权非“藏青会”莫属了。
3.进攻性武器:(数字是最铿锵有力的)从寺庙殿外的僧舍中缴获的,其中包括枪支178支,子弹13013发,刀具359把,炸药3504公斤,雷管19360枚,手榴弹2枚。这是做什么用的?打猎?——修炼的人不能够杀生。做饭?——把食堂会送上天。做佛事?——佛会把他们打入地狱。维修寺庙?——寺庙上不装饰这些。……哎,暂且拿来分裂分裂国家吧。
4.恐怖基地: 2008年2月“藏青会”等组织联合在印度达兰萨拉举行了“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人员招募活动并对负责人进行培训。近年来,“藏青会”连续举办包括“爆破技术培训班”在内的各种培训活动,以训练恐怖分子,据2007年达赖集团自己透露:“自由西藏学生运动”在北美举办了第八届“解放西藏行动营”,称已培训了450名恐怖骨干。实在是骇人听闻啊,本拉登的基地组织恐怕也要害羞了,瞧瞧人家多么大气,堂而皇之,还有“干爸爸”后台。
5.有组织、有计划:2008年1月“藏青会”正式宣布实施“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并组成了以主席次旺仁增为首的分工明确的筹备小组筹集资金。“藏青会”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的中执委会议,一致通过“立即组建游击队秘密入境开展武装斗争”的决议。“藏青会”还就人员、资金、武器购置等制定初步计划,并拟从中尼边境偷渡,秘密潜入境内。看看他们的计划是何其“周密”,他们的智囊是“何其聪明”,可谓是“运筹千里之外”,“邪恶行于国中”。
我国法律规定:恐怖主义组织就是以暴力恐怖为手段,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恐怖活动的组织,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分工或分工体系,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或参与实施恐怖活动,建立恐怖活动基地,或有组织地招募、训练、培训恐怖分子,与其他国际恐怖组织相勾结、接受其他国际恐怖组织资助、训练、培训,或参与其活动。
“毒疮”不除,国人不安,社会不稳。是到了我们的国家拔除“藏青会”这个中国的恐怖主义组织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