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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2008年04月11日 21:47:5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图为CCTV《新闻联播》视频截图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25号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依法公开审理后,经合议庭合议,今天作出一审判决。法庭经审理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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