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胡润企业社会责任50强”日前发榜,凭借着在今年年初抗击雪灾中的上佳表现,国家电网取代中石油成为中国最具社会责任的企业。据悉,“胡润榜”的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就业人数和纳税金额、员工权益及环境保护、公益事业领导力和透明度、慈善捐款金额四个方面。(《北京晨报》4月10日)
首先我要说,这是一个“矮子里头选将军”式的排行榜——美国《财富》杂志每年都要发布一个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排名,每年有64家企业上榜,2006年,中石油和国家电网榜上有名,不过排名双双垫底,分列第63和64位。这无疑表明,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整体上与国外企业还有着不少差距。
其次我要说,尽管《财富》杂志与“胡润榜”对于中石油、国家电网的社会责任评估存在某种一致性,但他们显然忽视了这两家企业的独特性质——国有垄断企业的性质,他们只是依据私企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来对这两家国企进行评估,难免牛唇不对马嘴,其评估结果难免与国内民众的感受大相径庭。
譬如,无论中石油还是国家电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捐赠多而彰显社会责任的。社会捐赠对于私企来讲,确实是体现其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但对于国企则不然。国有企业的利润为全民所有,无论捐赠多少,都是慷全体国民钱财之慨。并且,他们的捐赠事先没有取得股东(全体国民)授权,程序明显不当。今年国家电网为南方雪灾捐款总数达到1.1亿元,其实,这和一个人拿着别人的钱财去献爱心、做好事,基本上是一回事儿。
再譬如,无论中石油还是国家电网,与他们慷慨捐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不乐意向国家分红,不愿意拿出一部分利润与全民共享。而实际上,这才是国有垄断企业首先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而“胡润榜”和《财富》杂志的排名,显然不包括此项评价指标,因为向国家分红并不是私企的社会责任。
还譬如,像中石油这样的垄断企业,一方面获取垄断暴利,其员工整体收入畸高,另一方面依靠垄断优势抬高产品与服务价格,盘剥消费者。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千条万条,但最重要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对消费者负责,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对于私企,其产品与服务的价格、质量,受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所左右和调节,所以“胡润榜”和《财富》杂志并未将“消费者利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但在国有垄断行业,由于消费者利益不能靠“市场之手”来维护,所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不盘剥消费者,便是国有垄断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而恰恰在这方面,中石油与国家电网的表现让人失望。
道理很明显,若拿私企的社会责任标准来评价中石油和国家电网,二者可能是很具社会责任的企业;若拿国企的社会责任标准来评价他们,他们可能是很不具社会责任的企业。“胡润榜”的排名与民众的感受为何大相径庭,缘由正在于此。所以,千万别拿这个“胡润榜”当回事儿,有关主管部门更不要陶醉于此,至于中石油与国家电网,就更不必拿这个排名来炫耀了——你的社会责任履行得如何,广大消费者心里最有数,他们的评价才是终极评价,一个“胡润榜”是无足为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