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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女市长驾车撞死小学生
2008年04月12日 08:26: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网友发帖爆料引发关注,学生父亲称收到20万元赔偿金 昨日,有网民在湖北荆楚网发帖称,3月17日,湖北当阳女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一名小女孩。但女市长是否施救,网友文章与死者家属和当地政府部门说法不一。 网友爆料 警方希望家长不追究 4月10日晚21时38分,湖北荆楚网一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文章引人关注。 文章称,“2008年3月17日早晨7点多钟,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宜昌行驶到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将10岁小学生当场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范晓岚驾驶的越野车越线占道行驶,撞死小孩后,范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司机,随后一辆牌号为鄂E60066的广本将范接走,公安部门随即赶到将现场清理干净,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 家长说法 女市长抱起孩子报警 昨日下午,孩子的父亲王明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网民的说法并不准确,被撞的是男孩,11岁,自己的独子,上小学5年级。事发当时并不知道是谁撞的,后来才知道是市长。 王明华称,当时他的一个堂兄弟在现场看到了撞人,称撞人的女司机下车抱了孩子,并主动报警,报警后才离开现场。 拒绝透露堂兄弟姓名后,王明华还转述了一些目击者的说法,孩子当时被一辆停在路边的校车挡住了视线,过马路时是无法看到肇事车的。王明华认为,校车按规定应该把孩子送到校内再开车门让孩子下车,但是当日该车在校外路边停车,他希望追究校车的责任。 至于肇事车是否违章,不在现场的王明华也说不清楚,至今也没有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但王明华表示,自己确实已经收到了20万的赔偿款,“事情已经发生了,有什么办法呢”。 王明华称此事对一家人的打击都很大,但他强调,市长到家里去看望过他们,“当时不知道她是市长,反正道歉道得蛮好的”。事故发生后,王明华还多次接到范晓岚的慰问电话,范在电话中询问了王家人的生活,并多次表示歉意。 王明华说,其家境并不好,夫妻都没有正式工作,种了三四亩地,家中的老母亲已经六七十岁。 此外,有消息称除了收到20万的赔偿金,王明华还收到了2万元的慰问金。 今日零时15分,当地政府部门尚未对媒体正式通报此事。 ■ 链接 当阳市长范晓岚 范晓岚,女,1969年9月出生,汉族,湖北省宜昌市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 曾任宜昌城建学校团委副书记,宜昌城建学校团委书记,期间兼任学生科科长,共青团宜昌市委副书记、书记。 2006年1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7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特派湖北记者褚朝新)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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