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12日电(记者 许祖华)西安市政府近日就加强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出台意见,今后西安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规划将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之中,义务教育配套设施将与居住区同步建设。
据西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建小区建设后,因小区附近没有配套教育设施,生活在小区的孩子不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为此,新出台的《意见》要求,在城市发展规划中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将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之中。市、区规划、教育部门应根据城区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西安城市建设和发展实际,科学编制西安市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布局规划。各区教育部门根据规划,为城区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划定义务教育学区。
对于新开发区的义务教育配套用地,规划部门将在规划时预留,所需资金可向开发单位或建设单位按开发住宅的建筑面积征收。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用地和擅自改变教育用地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义务教育规划用地上建设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规划要求,新建居住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住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对于城市开发中,周边义务教育设施已能够满足居民就学需要的,由市、区建设部门在开发建设前向开发商收取教育设施代建费,交财政部门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设施的扩容和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