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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擅抬运价将实行“除名”处理
2008年04月16日 10:53:3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海门运管部门重点实施客运品牌化建设,并专门制定了《海门市客运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客运驾乘人员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日前,有2名驾乘人员因擅自抬价、服务态度恶劣而被运管部门“除名”。 近日,海门运管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我市一辆农公班车驾乘人员施某、周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按核定票价收取车钱,以物价上涨为由,擅自抬高票价,并将一老年人赶下了车,态度恶劣。对此,海门运管部门高度重视,责成有关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施某、周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和职业道德。海门运管部门责成该车所属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理,并让这两名驾乘人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为教育广大驾乘人员遵章守纪,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海门运管部门督促该公司将这两名驾乘人员清除出了客运队伍。 (李志华 张皓)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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