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4月18日)
根据联合国此前制定的新世纪文盲标准,现代意义上的文盲,不仅只是“不能读书识字”的传统型文盲,而且包括“不能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交流和管理”的“功能型文盲”。就此而言,上述两位所长因不会上网而被停职、“下岗”,实在一点不冤。更何况,当地所要求的“会上网”标准其实并不算高——只须“四会”(打字、发送邮件、网络搜索、综合查询)即可,而且在事前,已做足了相关培训功课——“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脱产培训和补考”,这意味着,上述停职处理,并非“不教而诛”。
为什么公务员会上网变得如此重要?除了从新“文盲”标准这样一个纯知识技能的角度来理解外,更重要、更根本的角度或许还在于:“公共服务”这个公务员的职业定位和价值立场。
“公务员就是服务员”,这是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此前说过的一句名言。既如此,在这样一个社会生活高度网络化、”数字化生存“的时代,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公务员,要充分履行其服务职能、当好“服务员”,没有网络服务能力是不可想象的。今年年初,广东省领导汪洋、黄华华在《致广东网民朋友的一封信》中说,“互联网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平台、听取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羊城晚报》4月17日)
以此观之,公务员不会上网,与其说是一个技能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意识、观念的问题。它表明,在现实中,仍有不少公务员甚至是身居领导地位的公务员,还没有真正确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服务意识、公仆观念。此前,《(《中国青年报》2006年10月23日)
对于广东梅州市公安机关“不会上网就下岗”的做法,我表示赞赏和肯定。但同时也应看到,不会上网背后折射的不仅是一个工作技能问题,更是公务员能否自觉主动进行“公共服务”、甘当“服务员”的职业伦理、意识问题。这一问题,不是简单的技能培训、内部考核就能根本解决的。(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