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两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予以生活补贴的政策。但从价格举报情况看,教育收费减免补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在一些地方被乱收费打了折扣。教育乱收费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自立项目收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借改制之名乱收费等。
据介绍,群众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的教育乱收费主要问题包括五种:
一是自立项目收费。个别学校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如湖北省某学院2007年收取“专升本”费每人20000元,合计多收84万元。有的城市中小学还在“一费制”外收取五花八门的费用。如四川省某外国语学校2006年违规收取信息技术费12600元,贵州省某县第二中学2006年秋季开学多收社会实践费、体检费、教辅资料费合计8.5万元,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退还。
二是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如甘肃省两个学校收取捐资助学款合计1244万元,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予以清退。
三是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部分学校违反“三限”规定,超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高额择校费。如群众反映海南省某中学按“三限”政策可招择校生192名,实际招266人,多收80多万元;陕西省某中学高中一半学生要交择校费5000-30000元不等;河南省某市六所小学2007年开学时,违反按学期收取学费的规定,跨学期收取学费合计2236万元。江西省某幼儿园预收学费47万元,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是捆绑收费、搭车收费或强制、变相强制收费。部分学校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强行补课并收取补课费。这类问题约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0%。如山西省某中学2007年秋季开学违规收取补课费28万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江苏省某市部分学校通过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家校路路通”的方式,用手机布置学生作业,迫使学生交纳“教学信息费”等。
五是借改制之名乱收费。如群众反映河南省某县初中不具备改制条件,强行改制成“民办公助学校”,收取高额学费。上海市某中心小学区分普通收费班和特殊收费班,向特殊收费班学生每学期收取2000元“特殊费”。(张翼)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日介绍,在去年中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价格举报中,公众反映乱收费最多的行业和产品与服务领域是客运和停车、教育、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药品和医疗服务,以及成品油。
国务院纠风办近日对民生问题的纠风工作列出了时间表,“教育、卫生两个专项要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涉农问题要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基本解决”。国务院纠风办确定,2008年纠风工作将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