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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寻"股托" 大小非预谋"过桥"减持或为新政探路
2008年04月22日 15:03: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日,沪深两市交易所分别就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在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相关问题发布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证监会于20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一天之内,相关管理部门针对《意见》而闪电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 对比《意见》,两所《通知》有两点值得投资者关注。 首先,大小非解禁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以配售的方式或公开发售的方式完成。此举不但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在二级市场一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也增加了大小非解禁的透明度。其次,《通知》对《意见》所指的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也做出了一定解释。《通知》指出,对于出售数量虽未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1%,但达到或超过150万股的,鼓励在大宗交易市场转让。虽未明确规定上述转让必须通过大宗交易,但由此不难看出管理层在规范大小非解禁问题上的决心。市场人士认为,一天之内两度出手,反映出管理层重视缓解大小非解禁给二级市场所造成的压力,重视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重视股市的稳定。 急寻"股托"大小非谋"过桥"减持 "救市需要组合拳" 4部委大喊救市财政部仍沉默救市 第一枪缘何放空 昨日,证监会一纸新政,扣响了救市的第一枪。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进行了规范,令大小非们有些坐立难安。 面对限售股减持新政,大小非们是如何理解的?他们准备如何应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第一时间找到了部分大小非了解情况。 应对:找个"股托"来帮忙 成都的张先生是一位限售股炒家,他曾经从拍卖市场拿到了某上市公司限售股,持股比例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昨日,张先生得知证监会开始规范限售股减持后,很快想到了应对办法。 "现在这个指导意见还没看到具体实施的细则,但从新闻来看,其实基本不会太影响我减持股权。" 据张先生称,他现在已经开始寻找"股托",也就是找一家关系信得过的投资公司。只要条件谈好了,就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将股份转到投资公司名下,然后再通过二级市场抛售,这样就根本不受新政策的约束了,想什么时候卖都可以。 "我们的限售股成本相当低,虽然找'股托'手续复杂些,但只要能够顺利将手里4%的股权一次性卖掉,何乐而不为?" 据了解,自从股改以来,部分资金量较大的机构都在拍卖市场拿到了不少限售股,为的就是限售股解禁后,能够一次性抛出牟取暴利。现在看来,证监会出台的新政似乎还难不倒这些炒家。 感受:减持成了技术活 对于证监会紧急出台的新政,尽管有些炒家已经想到了应对措施,不过,对于那些持股比例很大的大非股东来说,的确还是起到了一定限制作用。 昨日,记者找到了持有浙江某民营企业的大非股东,该人士持股比例超过20%。他告诉记者,这样的新政策,其实并不会给想抛票的大小非带来多大的影响。比如证监会对预计1个月内数量超过1%的减持行为采取了规范措施,那么大小非完全可以每个月减持0.99%,这样一年下来,可以减持高达近12%的限售股,这样的数量还是相当惊人的。 不过,该人士也表示,如果真的要上大宗交易平台,这对持股量较大的大非股东来说,由于操作增加了复杂性,这确实给限售股抛售增加了一定难度,新政策对延缓大非的减持还是很有作用。决策:减持计划不会变 某上市公司的小非股东,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在得到记者不予署名的保证之后,该公司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证监会出台了这样一个指导意见,确实是有一点让人吃惊。从年初到现在,大小非解禁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但是监管层一直没有对此事传递出很明确倾向性的信息。我们原以为,解禁会依照当初股改说明书上的相关规定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证监会这一次出手可以说是毫无征兆,完全出乎预料。" "但是这不会更改原本做好的减持决定。"该负责人表示,他很明白减持会给市场带来的冲击,"但是,公司毕竟属于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大,要求公司因此临时改变既定决策是不太现实的"。 感叹:这不是逼着我卖票吗 该负责人还表示:"现在新的游戏规则出来了,逼得小非股东不得不减速卖票,谁知道过段时间会不会又有更严格的限制?" 采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整个市场大环境恶劣是促使小非减持的较为重要的原因。前面提到的那位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就向记者表示,大盘指数现在已被拦腰斩断,就目前的情况看还不知道何时会出现像样的反弹。市场恐慌情绪蔓延,投资者信心丧失,手中个股的股价几乎只有去年牛市最高价位的一半,已经严重偏离了他们之前预计的投资收益目标。如果继续持有下去,最后得到的收益或许会再度缩水。而这样的想法,在记者此次接触的小非当中,并不算少数。 神秘大宗交易或为新政探路 本月3日,中金公司的席位出现了多笔大宗交易,交易金额近6亿元。 在本月涉及金额如此之巨的大宗交易通过中金公司的席位完成,是否与近日证监会推出的《指导意见》有着联系?中金公司交易席位上的巨额大宗交易又有怎样的意图?《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了中金公司的发言人蒋璐阳,但对于上述问题,蒋均拒绝回答。 虽然当事方拒绝发表看法,但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已经能找到答案。 首先,从《指导意见》看证监会规定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事实上如果没有前期的充分准备,恐怕监管层未必会有如此要求。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该《指导意见》发表的谈话中也提到,沪深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系统和监管手段比较成熟,可以较好地满足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的需要。看来,在人们激辩是否应该救市时,监管部门或许早已在做相关准备并采取行动了。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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