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原行长裴志新,被指控接受业务单位给予的高尔夫球会员卡和银行卡,共价值19.8万元。昨天,裴志新因涉嫌受贿罪在东城法院受审。裴志新承认指控,但称“这些是朋友之间的往来”。
检察机关指控裴志新共有两起受贿事实。2003年10月,裴志新收受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某给予的高尔夫球会员卡一张,价值12.8万元。2007年2月和10月期间,裴志新收受北京京奥港集团公司高层给予的银行卡两张,内有7万元。裴志新将1万元以替单位垫付报销款为名支付给支行原职工李某,余款据为己有。因广发行是股份制银行,检察机关认为,裴志新构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
其实,裴志新不会打高尔夫球,接受的会员卡也放在抽屉内没有使用。裴志新在法庭上说,他和共和律所宋某早就认识,宋某与他聊天时偶然提到打高尔夫球可以锻炼身体,主动提出为自己办卡。但公诉人问,“这种卡价值不菲,你没考虑到此事与朋友正常交往不匹配吗?”裴志新表示,他当时不知道卡这么值钱。公诉人问,“作为行长,没考虑到拿业务单位的物品要折价或者拒绝吗?” 裴志新说,没想过。
此后,东直门支行承接了“天通苑”房地产按揭贷款项目。裴志新推荐共和律所作为合作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见证业务。宋某表示,他们早就得知东直门支行在争取这个项目,送卡是为了在东直门支行拿到该项目后与银行合作。
裴志新在接受京奥港公司给的7万元后,在为京奥港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业务期间,积极向分行争取授信额度。裴志新表示,京奥港公司是该行的大客户,他所做的是为了支行的业务。对于收取的7万元,裴志新认为这是京奥港公司给以他为代表的银行负责人的,让他去打点。
去年10月,裴志新在被反贪部门调查后,将剩余的4万元交给了支行副行长,让副行长帮助打探消息,必要时进行打点。
去年11月1日,裴志新被刑事拘留后,供述了全部受贿事实,赃款19.8万元已全部被追缴、扣押。检察机关认为,裴志新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典型的商业领域的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