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以及沪深交易所相继发文,为限售股开辟了一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的新路径。业内人士指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必须要大力发展多层次的交易制度,利用股改解禁时机大力推广大宗交易方式,将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交易制度,也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步。
据了解,对于规模较大的大股东减持,香港市场通常的做法就是委托投资银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2006年,大股东通过这一方式配售股票的案例约有180例,几乎每个交易日就有一例,涉及总金额约达110亿美元。此外,美国1999-2001年的大宗交易占市场成交份额平均为50%,日本为8.26%。在美国纽约交易所,75%由SUPERDOT系统处理的订单只占交易总额的28%,表明该系统处理的大部分为小额对等交易,大部分大宗交易订单都由场内或场外的交易代表商谈完成。可见,大宗交易已经成为成熟市场的重要交易机制。
此外,在美国市场中,资本规模低于250万美元的股票,大宗交易对市场冲击成本超过15%,对流动性强、资本规模大的股票来说,其市场冲击就相对较小,这说明利用大宗交易机制解决"大小非"解禁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减少对定价机制的扭曲。
国联证券分析师肖彦明表示,在国外成熟市场上,大宗股份转让一般通过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公开发售的方式在场外进行。大宗交易的优点是可在时间上与正常竞价交易隔开,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小信息传播对竞价市场的影响。同时,大宗交易不计入当日指数和即时行情,其交易量与当日竞价市场交易量合并计算并对外发布,可以避免对二级市场价格的剧烈冲击。
"目前特别需要在市场初期强制股东采用大宗交易模式处理解禁股权,规范企业的行为。"中信证券一分析师认为,采用大宗交易的宗旨主要是稳定市场行情,防止股权集中抛售带来的压力,只有保证方案的执行程度,才能引导7000多家股东使用大宗交易的习惯。
该分析师指出,限定大宗交易模式有助于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在解禁过程中对国有股权转让进行管理与监督。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里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属的企业有1000余家,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70%,按目前政策要求,只要国有股股东确保控股地位便可以在限售股解冻后套现不超过总股本的5%而无需报批,这给股东减持留下了自由操作的空间。而大宗交易制度正好降低了解禁的监管难度,对交易的规模、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都有明确的记录。除了国有股的减持,大宗交易也规范了上市公司内部人的股份减持。此外,利用股改解禁推进大宗交易制度改革也是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交易体制的契机。推进一级交易商为中介的大宗交易制度改革可以成为建立多层次交易制度的开端。
不过,国信证券分析师认为,这种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并非完美,与国际上大宗交易的背景不同,我国解禁股份的成本与二级市场股价存在巨大的价差,因此就不能排除会出现减持方与第三者联手,在股份换手后再进入二级市场流通的现象;此外,减持可以化整为零地进行,不超过1%就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了。因此,限售存量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还留有待探讨改进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