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铁道部获悉,近日部纪委、驻部监察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路开展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行为的活动。
本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是部属单位、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站段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亲属范围包括上述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子女的配偶、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清理和纠正的行为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的行为。主要包括七种行为:为亲属的经营活动提供更多交易机会和方便条件(包括车皮审批);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属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属经营管理的企业采购商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属经营管理的企业销售商品;不经招标或干预招标向其亲属经营管理的企业采购物资、设备;让亲属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其他默许亲属从事可能侵害本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通知指出,凡有上述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组织登记说明并予以纠正,要么亲属终止与所在铁路企业的关联交易,要么本人辞去现任职务;不主动纠正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铁道部党组的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把清理纠正的过程作为学习教育、增强法纪观念、规范从业行为的过程。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有无问题都要向组织写出书面报告,有问题的要同时报告纠正意见。对党员干部上报的情况,认真核查予以确认,有问题的要及时、坚决纠正。对有问题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将每个领导干部的自报情况和清理纠正结果一并公示,请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