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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休假陷操作盲区 法定节假日公信力遭遇质疑
2008年04月24日 10:11:1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五四”青年节,我国3亿14岁至28岁的青年将放假半天。记者对一些学校企业采访时,多数单位表示已得知此消息,但是均表示尚不清楚具体内容,因此也都没有制订详细的放假规定。记者了解到,大多适龄青年职工都盼望此假期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有关人士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完善配套措施,维护非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的公信力。 “‘五四’是北京大学的校庆日,每年都会有大批校友回访学校,因此教职工当天会照常工作。以前耽误了法定假期,会在寒暑假的时候适当调休,但‘五四’青年节的假如何休,还没有具体规定。”北京大学校办的一位老师对记者说。而清华大学校办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还没有接到上面的任何通知,怎么放假,是上午放还是下午放并不清楚。” “往年青年节不放假,但是团组织会组织一些主题活动。现在还没看到新规定,这个规定具体的内容我们也不清楚,反正最后国家怎么规定我们就会怎么执行。”中钢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究竟“五四”青年节应如何放假?记者随后采访了相关部门,国家旅游局全国假日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放假规定的出台与执行归国务院法制办与国家发改委负责,“我们不清楚,我们也在等。”但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有关人员日前表示,法制办也在了解具体情况,认为这是团中央的规定,由团中央说明具体的实施步骤。 另据记者了解,团中央目前正在收集“五四”青年节放假的意见,将于近日对外公布。 “我们单位能保证放法定节假日就不错了,像‘三八’妇女节说是半天假,可我每次都照常上班,也没有加班费。”在北京某私企上班的白小姐说。 劳动法律师赵世诚表示,青年节、妇女节放假,只是部分劳动者可以享受的休假权利,在这类节日放假上用人单位在具体操作和执行上一直比较灵活,而且如果加班也不会像法定节假日那样给补发工资,而一般是安排调休,或者给予一定的福利补助。 赵世诚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完善配套措施,以维护非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的公信力,同时通过提高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的公信力。(车辉) 团中央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该消息引起了网友的普遍关注,面对公众对于上限28周岁的争论,共青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首次作出回应:“14-28岁的范围不是对青年的定义,只是明确了一下享受青年节放假的青年的年龄段。” 5月4日中国青年节的半天假适用人群今年首次规定年龄上限——28周岁。这一消息发布后,公众讨论热烈,不少人提出了“难道28岁以上就不是青年”的质疑。团中央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已在调查、搜集公众反馈,将在近期对争议作出说明。 昨日(22日)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均报道称,“五四”青年节14岁至28岁青年将放假半天,而此举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同意。但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工作人员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的决定,法制办只是负责公文文书的往来答复,并不负责执行和监督。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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