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工商执法人员对奥运标志侵权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一家商铺的百余件奥运侵权“福娃”产品被查获。工商人员指出,此次行动将为期一个月,对有侵权行为的商家将最高处以5万元的罚款。
工商执法人员进入位于马台街上的这家超市后,直扑二楼的一处摊位,面对执法人员的出现,摊位老板显得很惊讶。在出示了执法证件之后,工商人员开始了检查。在该摊位执法人员发现了七个品种的奥运侵权产品,包括印有福娃图案的贴纸、挂件和徽章等。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了暂扣。
“我们都是从大市场里批发来的,哪里知道是侵权产品。”对于执法人员的暂扣决定,摊位老板显得有些委屈。她告诉记者,这些“福娃”产品都是从夫子庙大市场里批发来的,以一个“福娃”徽章为例,批来一整版30个的价格是20元,然后她再以每个一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在执法人员对超市进行过检查之后,记者根据被查老板提供的线索,来到了位于秦淮区的这家批发市场,在这里销售假福娃商品的商铺确有不少,这些系列商品中最为普遍的便是印有福娃图案的贴纸,此外还有挂件、钥匙链、贺年卡、海报、塑料制品等。每种商品上除了五个福娃的图案外,还印有“福娃2008”、“北京2008”、“奥林匹克”等字样。但在所有“福娃”相关商品上,记者均没有找到生产厂家、厂址等内容。
“从昨天开始,针对奥运标志的检查已全面展开。”南京市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擅自制造、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该市工商部门将予以惩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