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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前锋镇:成立集体资产处置代理中心
2008年04月25日 10:17: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金湖镇村级集体资产相对丰富,但由于长期以来,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口头协议、暗箱操作、人情发包等不规范、不民主、不透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 为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该镇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中心。各村的农田、水面、滩涂、林地的发包以及固定资产的租赁、出售,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所有招投标项目,统一由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中心审核把关、组织实施。集体资产处置的收入,一律先交到镇财政专户,按照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实行用款拨付制。(孙 鹏)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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