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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管暴打市民续:城管科长称没必要看望伤者
2008年04月28日 06:59:4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市民:打人者应逐出执法队伍,其领导也要追究责任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此事后,数百位读者致电本报96060热线发表看法。所有来电均谴责迈皋桥街道城管,认为参与打人者严重损坏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应该被逐出执法队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读者刘女士在来电中称,她认为城管队员穿着制服出去执法,却将两个有言论自由的非执法对象打伤了,实属不应该,“即使两位市民说了一些刻薄的言语,你可以上前找他们理论,哪能动手打人,而且是围攻?事发现场还有城管队员的领导在场,更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江宁邮政老年公寓的沈老先生在来电中更是直截了当,认为打人者和其领导都要负责。“直接打人的,司法机关应从严处理,这个不必说;但间接责任人,也不能逃脱责任。” 沈老先生说,带队员到店里把人拉出来的是王副科长,而叫城管队员把两人带回去的是叶科长。没有他们两个科长,事情也许就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他认为打人的事情他们两人都要负责。 网友:破坏和谐环境,应从严处理 快报的报道经各大网站转载后,全国各地数万网友纷纷发帖,谴责粗暴执法的城管破坏了和谐社会建设环境,不但要将打人者逐出执法队伍,让其受到法律制裁,而且相关领导也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在江苏都市网上,一南京网友认为城管如此粗暴执法,破坏了和谐南京的环境,“我们希望,迈皋桥街道城管科能真心诚意地站出来向南京市民道歉,而不是找任何理由搪塞和推脱。” 一门户网站转载报道后,网友的评论数量目前已逾6万。一海南的网友说,城管执法人员身为国家公务人员,非法将市民带走,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肆意践踏法律,公然暴力伤人,属于典型的执法犯法,理应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让这样的人继续留在执法机构管理岗位上。 多数网友发帖认为,城管如此粗暴执法,破坏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大环境,无论是打人的或是旁观未制止的执法人员,素质均未达到执法人员应有要求,理应被逐出执法队伍。 目前,法医正对伤势较重的王骐做伤残鉴定,警方也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对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和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进度,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闻链接 全国300名城管局长谴责南京城管殴打市民 据《新京报》报道,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第二届年会、第三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研讨会25日同时在山东聊城举行,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年活动正式启动。与会的300名执法局长及代表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 同时与会者对最近南京发生的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事件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他们表示,相信有关方面会尽快对事件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来源:
现代快报
作者:
李绍富 李彦
编辑:
孔令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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