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5月初开始,8月30日结束。检查的范围是所有经营或代办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和邮政业务的企业,检查的时限是2007年1月以来电信邮政资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通知强调,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资费违法行为,价格欺诈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以及以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通信资费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此次专项检查,充分履行经济监督部门的职责,促进自然垄断行业健康发展,推进通信普遍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共享通信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成果,达到推动通信资费改革、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检查重点,向社会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政策依据,全面检查电信邮政资费政策执行情况,切实规范企业的资费行为和竞争行为,督促执行国家资费政策,帮助企业建立价格诚信和自律机制。各地对检查发现的电信邮政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根据情况适时对一些典型的价格违法案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