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今天早到了半个小时。”小陈是绍兴县行政中心某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小陈说,以前坐机关接送车,上班时间一般比较准时,“五一”节以后,机关接送车又实行改革,他改坐绍兴市区到绍兴县柯桥的快速公交车上班了,为了“配合”快速公交班次,他不得不提前出门。 记者从绍兴县有关部门获悉,从5月1日开始,绍兴县再次对机关单位上下班接送车实行进一步改革,只保留4辆上下班接送车,而对乘坐接送车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作了一定的要求限制。比如,女的要求在45周岁以上(包括45周岁),男的要求在50周岁以上(包括50周岁),同时有医院证明、身体欠佳的少数工作人员,也还可以乘坐上下班接送车。而对于未符合乘坐条件的工作人员,一律给予每月一定额度的交通补贴,倡导乘公交上下班。
绍兴市区与绍兴县柯桥之间的两条快速公交,在这次绍兴县政府机关接送车中获得“利好”。据记者了解,因为“车改”势在必行,在此次“车改”政策出台之前,已有不少绍兴县机关工作人员开始尝试乘坐快速公交上下班。为了抓住这次“车改”带来的机会,同时进一步优化快速公交线路,市、县之间的两条快速公交线路也适时而动,采取了“延伸线路、增设站点、降低票价”的措施,并增加班次密度,以吸引更多乘客。绍兴县行政中心是快速公交2号线的终点站,记者今天早上在县行政中心门口看到,不少机关工作人员都是乘坐快速公交车上班的。
“五一”小长假之前的一个星期,绍兴县行政中心对面的明珠广场上举办了一次车展。当时记者听到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说,以往明珠广场的车展都是在“五一”期间举办,这次提前举办,好像是特意为了吸引机关工作人员来买车。据记者了解,在“车改”势在必行的背景下,自己开车上下班的机关工作人员已并不鲜见,特别是夫妻双方都在县机关单位的,自己开车上下班更日显“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