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全国“科学发展与中国城市化”研讨会在宁举行。研讨会上,改善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制度备受关注。
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研究专家、武汉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周运清教授介绍,廉租房制度目前有三种实现方式,一是实物配租,二是租金核减,三是租金补贴。绝大多数城市落实廉租房制度,主要选择的是租金补贴方式,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占廉租房制度保障家庭的比例超过80%。政府为没达到一定住房面积的低收入家庭补足差额面积的租金,一般每个家庭每月能领到200元左右的租金补贴。他认为,“很少有家庭能靠这个补贴来改善住房。比如,一家人本身有20平方米的住房,政府再给20平方米的房租金,要改善住房,首先自己的20平方米要租出去,还要寻找40平方米的房子租下来。务工人员多起来了,出租20平方米容易,而寻找40平方米的房子就很难,没有房源。最后,绝大多数家庭就只好用这笔钱来补贴家用了。”
周运清说,租金补贴操作方便,投入不高,一个城市每年投入一二个亿就落实了廉租房制度,地方政府比较倾向于采用补贴方式。但从长远看,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没法因此而有所改善。因此,建设廉租房才是治本之策,像南京、武汉这样比较重视低收入人群住房的城市,每年增加的廉租房也只是1000套左右,照此速度,要实现全市数万户受保障家庭有房住的目标,尚需几十年。廉租房建设的步子必须加快。我省就提出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全部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划到2010年底,全省建设筹集廉租住房不低于3.6万套。
众多与会者认为,在廉租房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几大现实问题,比如,廉租房和经适房保障对象的规范、甄别难;廉租房区位配置难,住房空间的不合理容易造成困难群众的再次边缘化;部分基础设施配套服务难;流动性进城务工人员住房统筹难。(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