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疑难病、动手术到大医院,小病、常见病、慢性病到社区医院,二者合理分工,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条出路。但记者从南京一些社区卫生中心了解到,现行医保政策中对社区医院用药和报销比例方面划下的“杠杠”,限制了社区医院的“潜能”发挥。
记者日前在南京市白下区月牙湖社区卫生中心采访。这个由南京房产医院整体转制的社区医院,硬件和服务相当不错。中心主任戴洪峰介绍,50多名员工中,中高级职称有22名,添置了进口大生化仪、CR及彩超等设备,完全能医治常见病,加上350余种基本用药实行零差价销售,今年一季度,平均处方值比去年下降了14.1%,人均门诊费用下降了15.5%。
但戴洪峰认为,相对于社区医院较高的“性价比”,他们的潜力远未充分发挥。
首先是用药限制。医保规定,三级医院可开A类药,社区医院一般开C类药。像头孢类抗生素药,社区医院只能开一代、二代药,三级医院却可开三代、四代药。同样的药品,社区医院比大医院便宜很多,可许多病人在大医院看专家门诊的处方,在社区医院却拿不到药。许多在大医院住院病人想到便宜的社区卫生中心康复,也苦于不能拿到药而未能转院。
医保对病人报销“个人自付比例”的规定,对社区医院优惠不够。像门诊慢性病,如糖尿病、脑梗等,在社区医院看病,报销中个人自付比例只比大医院少10%。而这些慢性病的维持性费用,病人一年也就用个一两千元,到大医院比在社区医院一年才多花一两百元,大医院怎不因此而“人满为患”?
眼下,南京大医院的床位常常爆满,有的还在走廊上加床位,相比之下,白下区9家条件不错的社区医院,床位闲置率达三四成。其实,大医院住院病人中,做完手术、病情稳定后,许多可以到社区医院“康复”。但医保对个人“单元费用”(在各医院看某个病的费用总和)在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分担比例不同,对社区医院也不够优惠。因此,一般的医疗现状是,社区医院、二级医院往三级医院转院,从三级医院往小医院转院的不多。
基层卫生部门呼吁,要激活社区卫生资源,为大医院“减负”,促使医疗资源合理分工,就应当加大医保对社区医院的“政策倾斜”。(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