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民政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全力以赴地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急灾区群众之所急、办灾区群众之所需、解灾区群众之所难,扎实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抗震救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要全面落实各项救灾工作部署,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在重灾区广泛设立民政救助站点和灾民安置点,及时从重灾区和边远灾区把受灾群众转移出来,妥善安置,发放救灾物资,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早筹划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要扎实做好各项军供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精心组织救灾捐赠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救灾捐赠,为抗震救灾提供重要支持;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加强对捐赠物资和资金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捐赠款物送往灾区,尽快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杜绝发生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充分发挥城乡基层政权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抗震救灾中的重要作用,各地民政部门要引导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广泛动员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工作,为灾区群众提供各种志愿服务,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促进灾区恢复重建。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地震灾区遇难群众的善后工作,妥善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理、遇难群众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因地震灾害失去亲人的孤儿、孤老,适时逐步依法开展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