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国旗法
五种情况可下半旗
第十四条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应先升至杆顶再下降
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专家分析
设哀悼日是国际惯例
据专家介绍,在国际上,往往在伤亡惨重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很多国家政府都会宣布设立全国哀悼日,由于这种形式体现了“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意识,因此已逐渐成为某种“国际惯例”。
以下为近年来各国哀悼措施: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将9月14日定为全国哀悼日。
2004年9月,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人质案发生后,很多人质遇难,俄罗斯也将9月6日和7日定为国家哀悼日,俄罗斯全国各地6日降半旗,哀悼遇难者。
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后,多国为死难者降半旗表示哀悼。泰国全国政府机关降半旗三天,取消所有迎新年庆祝活动。瑞典、德国等都全国降半旗为在海啸中遇难的本国公民志哀。
2005年9月,遭遇“卡特里娜”飓风后,美国总统布什签署法令,命令全国及所有驻外机构降半旗向“卡特里娜”飓风遇难者志哀。根据这项法令,包括白宫在内的美国所有公共建筑和场所以及所有军事设施都要降半旗。
-相关背景
复旦教授曾建议设哀悼日
据记者了解,为汶川地震设立哀悼日的想法,一直陆续有媒体、网友及专家提出。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于5月16日正式发出建议。他认为以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可以表达全国人民对这次地震灾害中的罹难者、在救灾中的牺牲者的哀思,并向全世界昭示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生命的关爱以及亿众一心救灾重建的决心。
他同时认为,5月19日距灾害发生七天,符合国人哀悼逝者的传统,且抢救生命的行动大致告一段落。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