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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违法违规用地者将降职免职
2008年05月22日 17:10: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5月22日电(记者孙彬)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徐州市国土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3个地方有效行使了“一票否决”权,有关人员被降职免职。 徐州市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肃责任追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提拔任用时,组织、人事部门须征求国土部门意见,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力的,一律不予提拔。对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地区,从严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意见规定,各县(市、区)及徐州经济开发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比例超过30%或面积超过25%的,分管负责人降低一级职务;市区凡单宗项目违法用地面积超5亩、建成违法建筑面积超1000平方米,各县凡单宗项目违法用地超10亩、建成违法建筑面积超2000平方米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在地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镇分管负责人就地免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降职,县(市、区)分管和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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