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青城山一游客反映都江堰青友街的东北饺子馆恶意涨价,一斤饺子竟卖到了50元。检查中,该经营户态度恶劣,声称“非常时期有非常价格”,拒不接受工商执法人员劝阻,都江堰青城山工商所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
5月18日,有部分群众气愤地向成都工商局反映,荷花池市场个别商家将原本180元/顶的帐篷哄抬至650元/顶销售。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商家的涉案商品实施了暂扣措施,并立案处理。
5月15日,成都市金牛工商局执法分局到土桥金周路175号的金牛区詹国河饮料店检查,当场扣留约700余瓶过期“可卜尔”纯净水,并顺藤摸瓜,在营门口路250号营桥酒水食品部,挡获发货商贩正准备销售的“可卜尔”纯净水20余件,共480瓶。执法人员依法对此批矿泉水予以扣留封存,责令商家停业整顿。
5月16日,绵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人员发现一家经营碗、水桶、地膜等日杂用品的个体工商户潘某之妻,将震前只卖7元/米的地膜卖到14元/米,震前卖20元/只的水桶卖到45元/只。潘某的妻子甚至说,“这个时候不赚钱,什么时候赚钱”。绵阳市工商局立即依法对该经营户哄抬物价行为进行处理,并当即决定将违法涨价的物品捐赠给404医院救灾办。
5月14日,江油市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邱万才,将地震前为18元/件的“康师傅”牌矿泉水以3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灾区群众;将地震前46元/件的“康师傅”牌120面霸拉面,以48元/件价格销售给灾区群众。江油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哄抬物价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5月16日,阿坝州金川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一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大米比“5.12”地震灾害发生前每袋涨了2元。金川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22日上午,广元市工商局发现个体工商户陈永孟销售的“仟仟顺”牌折叠式蚊帐的包装上,显著标注有“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字样,当事人不能对宣传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遂对当事人未销售的71件蚊帐依法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月13日,广元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杨平元的销售门市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朝天区一凡超市调换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4月23日的6件“蒙牛”牛奶,已经有部分变质,其牛奶的生产批号已被涂改,执法人员立即将这6件牛奶进行了查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