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自行车是否能带入地铁,尚未定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本月27、28日举行,届时将审议《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对于此前流传《条例》中规定“今后折叠自行车不能进入地铁”的说法,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孙振奎表示,在《条例》的审查过程中对此一直有“正反”两方面的声音,考虑在一次审议后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
骑自行车,然后携车转乘地铁到单位,越来越多的南京市民选择这种出行方式,以新街口为例,早高峰就有数百辆自行车进站。尽管站内有明确要求:凡带折叠自行车进站的乘客,进站后,要将折叠自行车叠好才能进站。但是很多乘客做不到,不仅是折叠自行车没有折叠就进站,一般的自行车也直接推着就进站了。记者了解到,地铁一号线已经发生多起折叠自行车碰伤其他乘客的事件。
孙振奎介绍说,在《条例》的审查过程中,“乘客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和乘坐列车时,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的规定,引发了一些争议。有委员认为,立法要人性化,从便民的角度看,应该允许携带自行车;持反对意见的,则是考虑到碰伤事件屡屡发生。“我们收到的建议也比较多。”孙振奎说,为了避免碰伤,在可以携带的前提下,设立一些限制条件,如自行车也要买票、强制把车辆“打包”、一审后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市民意见等。
今后地下轨道交通的执法也将统一起来,对于行乞、假票、逃票等,处罚力度将加大。据介绍,正在实施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是地方政府规章,而地铁运营公司是企业,执法主体缺乏法律支撑,《条例》出台后,将明确执法主体。通过《条例》明确了主管部门是建委,要明确其在地下执法的权限,而地上的管理依然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类似于电影院的管理,在电影院外面破坏市容,属于市容部门管理,而在电影院内则是电影院自己管理。”
此外,《条例》还对地铁的建设、运营给予了“保护”。如,城市规划确定的地铁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改变;地铁施工如影响交通,公安部门须拿出疏导方法等。(徐媛园 杨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