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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捐赠监督意愿强烈 期待催生公开高效机制
2008年05月26日 15:26:5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社会各界的慷慨解囊、数目庞大的赈灾捐赠,在让人们欣喜于中华民族空前的凝聚力时,也使受理捐款捐物的部门和慈善机构从一开始便被置于公众的强烈监督冲动之下。 5月20日,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回应了网上有关“万元高价帐篷”的质疑,指出红十字会并没有找到传言所说的接受CCTV采访的某负责人,其运往灾区的帐篷也非传言所说“价值1300万元的1000顶(网民据此算出每顶高达1.3万元)”,而是“截至19日送往灾区价值1540多万元的13114顶帐篷,平均每顶1174元”。 而有关慈善机构对于此次捐款是否留存管理费,留存比例,以及使用账目能在多大程度上公开透明等,仍是国内公众及各大中文论坛持续关注的焦点。 来自民政部的统计显示,截至5月22日12时共接受国内外捐款214.16亿元,其中到账125.7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19.15亿元。一位网民的留言代表了众多捐赠者的心声:“我们能为灾区人民做的不多,只希望每一份爱心都能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但愿爱心不被打折。”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本次赈灾捐款的使用,民政部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一律不得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5月22日亦郑重承诺,将定期向社会公告所接受的赈灾捐款捐物及调拨、分发、使用情况,接受政府部门的审计及社会监督;并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不得在赈灾捐款中提取管理费。 公众监督意愿强烈 对于此次一周之内超过100亿元的社会捐助,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葛道顺研究员认为这并不特别让人惊讶,“其实我们中国人从不缺乏爱心,只是此前被大大低估了。” 作为多年从事慈善和公益事业研究的专家,葛道顺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事实上全国每年捐赠的款物数目大于民政部门的统计。直到2005年以前,民政部每年所公布的所谓社会捐赠额只是本系统所接收到的捐赠。而实际上工、青、妇、工商联等社会团体每年都会接收大量社会捐赠,这还不包括数量众多的基金会和没通过任何机构的企业直接捐赠,而这一部分,数量其实相当大。” 葛道顺指出,“国际上评价一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每年的捐赠额所占GDP的比率。从去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捐赠额约占GDP的0.35%,接近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 数量庞大的捐款没有通过捐助机构,一个不容置疑的原因是慈善机构的公信力问题。 “在国外,不但慈善机构的每笔捐款都要有详细的使用说明向公众报告,其会计账目,甚至工作人员的工资都要公开”,采访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本刊记者,“而中国不少慈善组织的账目基本上是不对外公开的,这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不高,若再加上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很容易引起内部腐败行为的发生,使人们产生信任危机。” 事实上,此次始于网络的针对各界捐款数额乃至慈善机构赈灾捐款使用效率的诸多质疑,虽很多不尽属实,但其能引起公众强烈关注本身,就说明以往这方面相关制度建设的滞后。 有受访人士还提出,以往慈善机构按规定可以提取募集资金最高10%的费用,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等,这百亿善款若提取10%就是十多亿元。慈善机构如何履行民政部不得提取费用的新要求,大家都在看。 采访中,葛道顺等专家认为,完全有必要建立慈善信息统计、披露和公示制度。 一位接受采访的慈善业人士则指出,“5·12”大地震后捐款过程中强烈的公众监督意识,对慈善业实际上是一次契机,用好了,可以催生一整套公开高效透明的慈善业运行体制机制。 政府部门护驾善款 “为保护灾区人民、捐赠人和广大公众的利益,社会组织开展募捐和接收捐赠必须及时、妥善地使用捐赠款物,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民政部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这样强调。 为此,民政部制定了严格的程序来接收和发放救灾捐赠。“在接收阶段,民政部在银行设立了专门的账号,根据对银行汇款的确认,给汇款人开据收据和感谢信。对持现金到民政部门捐款或到捐赠点现场捐赠的,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封存后即给捐赠者收据和感谢信,并且每天分两次送银行存入专门账号。” 这位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下拨阶段,民政部分配给受灾省份的是指标,而不是现金。也就是说,捐赠款项从省、地(市)到县、乡,一直在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中转账。如用这些钱给受灾群众买口粮或者买砖瓦,都是由银行与粮食部门或建筑部门结算,经手人沾不到现金的边,这是制度。救灾捐赠的每一笔款,从接收到使用,来龙去脉,都会清清楚楚,有据可查。” 此外,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救灾捐赠的管理机构,民政部门还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对社会组织募捐和接受救灾捐赠的监管: 一是着手对基金会开展的募捐活动进行备案,要求基金会对接受捐赠的款物建立专账专户,进行严格备案管理。 二是监督和帮助基金会每天将上一日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结余情况,在公开媒体上公布。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将敞开为基金会提供信息公布的平台。其他类社会组织收到的捐款应及时转交相关单位。 三是救灾活动结束后,将对所有基金会开展募捐的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将适时组织审计、检查。 “此外,对这次救灾捐赠,我们要求所有财政经费支持的接收机构,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费用。另外,还要求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不得将此次救灾接受的资金留作原始资金,我们会把有关情况在一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而在中国红十字会的网站上,记者也看到了每天不断更新的接受地震捐款和下拨地震捐款物资的统计表。 中华慈善总会负责人则声明,中华慈善总会从未以提取工作经费作为接收捐赠的前提。并将努力把所需成本降到最低。以今年春季南方冰雪灾害接收捐款为例,除极少量的项目管理费外,该会未提取任何工作经费,全部拨付灾区。 除清廉反腐之外,“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把这些资金用好也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民政部的上述负责人表示,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率及如何监管,民政部都已做出明确要求。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赠物资必须用于这次抗震救灾;二是明确使用范围。要全部用到重灾区,即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三是尊重捐助者意愿。对有使用意向的捐款,完全尊重捐赠者意愿使用;对于没有明确意愿的,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治生命和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即解决灾区群众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生活问题。下一阶段由应急抢险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后,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灾区重建,主要用于灾区群众倒房重建。 令人关注的是,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5月2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目前国家审计署已经开始对救灾款使用的审计,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对地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审计机关将事中介入,全程跟踪。这位新任的审计长责令审计官员,此次审计中,在一些具体的做法上要打破常规。审计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捐赠者要清醒理性 针对可能出现的骗捐情况,葛道顺指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捐赠者的清醒理性。“每次发生灾难,无论国内外,总有一些人昧着良心发国难财,所以作为捐赠者必须注意三点:一是选择口碑好的慈善机构捐赠;二是捐赠后要求慈善机构开具正规收据。这一点很重要,没有开具收据的捐赠就可能不被入账而流失。所以一定要拿回收据,如果想做无名英雄的话,回家把收据压箱底就可以了;三是到慈善机构查询所赠大额款项的去处及用途”。 财政部救灾司副司长庞陈敏日前也针对网站募捐指出,“我们不鼓励通过网络为地震灾区捐款,呼吁所有愿意奉献爱心的广大网民,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并要求已经接收到救灾捐赠善款的网站和其他组织尽快通过民政部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捐赠渠道转交灾区,这同样是出于捐款安全高效的考虑。 据了解,民政部在汶川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即向全国发出通知,公布了三个可以接受捐赠的渠道:从全国、中央层面,明确了捐赠善款的三个主要渠道:一是民政部,二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三是中华慈善总会;从地方层面,是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公布的救灾捐赠渠道;第三个渠道是本次地震的重灾区——四川省和甘肃省、陕西省。 针对仍热情高涨的这次赈灾捐赠,葛道顺对捐赠者有两点建议: 一是在如此特大的地震灾难面前,建议捐赠者尽可能少地指定捐赠用途,“这次抗震救灾捐赠,不少捐赠者在捐赠时都要求用于受灾儿童将来的学习和生活,多家机构承诺要全部提供孤儿的成长费用。这固然不错,但有可能使得孤儿受到的捐赠过于集中,而其他许多更需要帮助的人群又得不到相应的帮助,大大降低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所以为了保证‘好钢用在刀刃’上,还是由灾区根据具体需要情况来作统一安排更合适一些。” 二是在对灾区需求不甚了解的情况下,捐赠者最好采用现金的形式捐赠。“因为捐赠者往往对灾区的真正需求不明,现金更方便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当然,捐赠灾区急需的物资除外。因为根据国际上的经验,物资捐赠的效率比较低,一般只有50%,也就是说往往一半的物资派不上用途。”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尚前名 闫倩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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