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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08年05月27日 10:15:0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划分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的几个原则 理论家们对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划分。从以往关于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的各种划分中,我们得到的启示是: 第一,必须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把握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马克思主义既不是单纯的实践,也不是单纯的抽象的理论,而是二者的统一。这种统一既是无产阶级的现实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互关系的动态过程,又是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无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原初的马克思主义,还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具有这种特征。所以,仅从无产阶级的实践活动或仅从理论都不能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及其发展阶段性。 第二,一般说来,我们不能把统一的、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与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发展的一定阶段、形态简单等同起来。但事实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我们总是用列宁主义标志紧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初马克思主义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发展新阶段。其根据是什么呢?在于马克思主义在这一时期理论和实践所要解决的任务、主题,在于当时的俄国历史条件决定其任务、主题与整体的、一般的马克思主义的一致。当然这也有列宁主义本身的理论品质,它的发展的性质、程度。后面将在这一意义上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关系。 第三,应该辩证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及其划分标准。原则上讲,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整体的马克思主义阶段性划分应该是统一的,进一步说这种划分的标准应该是统一的。历史上理论家们总是力图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作最准确的也最具一般性、普适性的划分,同时也在探讨这一划分的统一标准。但是实际情况却总是找不到这样一个标准,因而所作的阶段划分也就总是存在着不一致。怎么认识和对待这种矛盾情况呢?本文认为应该允许划分的多样性的存在,允许在划分上使用不同的标准。这样做,一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总是处于发展的过程中,在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用长远的眼光观察其发展与阶段性,二是因为人们关于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性的认识,关于阶段划分标准的认识,都有一个探索的过程。此外,还应承认,在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的理解和阶段划分上,重要的不是回答什么是这种划分的惟一标准和实际作出什么样的具体划分,而是如何正确理解阶段划分及其标准掌握上的方法论。这就是我们必须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理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与阶段划分标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统一的原则。 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五个阶段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依次是: 第一阶段——马克思主义的初步创立,这个阶段从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事理论研究开始到1848年《共产党宣言》公开发表以前。 第二阶段——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形成,时间上说是从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公开发表到19世纪末。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指导无产阶级斗争实践和同各种反动思潮的斗争中,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完善他们的理论的过程,同时也是他们逝世后其学生、战友在传播、捍卫和实践他们的理论的过程中使之系统化、普及化的过程。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曾经谈到判断某一具体思想方式或观点是否能够被看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标准问题,指出为这个标准作依据的“是在十九世纪末大致定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对这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定型”具有贡献的,除马克思和恩格斯外,就是他们的学生和战友,也就是被称为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的那些人们。但由于他们的理论创新不足,其理论贡献是很难作为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发展阶段来看的。 第三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的理论转变为革命的行动的过程中列宁主义的形成。在这个阶段中,不能不提到毛泽东思想。列宁主义是这一阶段的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形态,毛泽东思想形成于这个阶段,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道路理论,是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的社会革命道路理论。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也包括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它们都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科学探索,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阶段——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初步探索和西方发达国家、欠发达国家革命道路独立探索中的马克思主义。 第五阶段——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中创造性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其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的三个方面的性质或特征决定了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发展新阶段的历史定位: 一是民族化。虽然列宁主义作为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具有马克思主义具体化、民族化的性质,但是马克思主义具体化、民族化还没有成为那一时期马克思主义者的一种明确的普遍的理念。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后来主要为了避免民族主义之嫌而又放弃了这一命题,这一现象表明我们党对这一命题的认识还处于探讨之中。在世界范围内,由于那时马克思主义者把修正主义看作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危险,因而着重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意义,而马克思主义具体化、民族化命题往往被看作是一个“多元化马克思主义”命题,有导致修正主义的危险。这样一种倾向甚至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理论家中还有相当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到,作为“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卡尔·柯尔施在《我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文章中,强调马克思主义特殊性的理论意义。他指出:“我主张直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最有用的论点,而不是一般地讨论马克思主义。”“在国内和国外都存在着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很不相同的理论体系和实际运动,它们具有不同的历史发展水平,不同的地理分布环境和各种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信条和倾向的显著区别。”柯尔施的这种见解无疑是正确的。 二是成功的改革。改革开放是世界性潮流,是时代的特征。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反映时代潮流和特征的进步理论,一定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而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总体性质与特征,总要通过具体化、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表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选择是改革开放条件下思想解放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观、科学社会主义观变革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意义不仅在于它的改革与创新意蕴,而且在于它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证明了的科学理论。从而使它有资格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新形态的标志。 三是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内容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并且是一个复合理论体系,因为构成这一体系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各自都是一个科学理论体系。目前还没有哪一种民族化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形态其内容如此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新时期以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创新成果准确鲜明而又富有新意的科学综合”。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期的新的伟大觉醒,即它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总之,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意义的根据,既在于现实社会主义的改革大势,在于这场改革的意义,更在于有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改革的成功范例。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具有的理论品质,特别是它的创新性质,它由具体化、民族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向普遍的一般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提升的潜质,使它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新阶段的标志。(梁树发)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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