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管理、监督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中央纪委领导指示精神,增强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群众,发挥最大效益。
臧胜业指出,要强化认识,着力规范,确保救灾款物募集活动有序进行。要加强沟通,避免在同一群体多头多次组织捐赠活动,特别是不能搞硬性的“摊派”捐赠。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民政部《救灾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和协调好救灾捐赠活动,要明确合法的救灾捐赠受赠机构,全面公开正规的捐赠渠道。
臧胜业强调,要加强监督,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安全。一要确保救灾款物募集及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有关部门要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二要加大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要考虑如何实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三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对贪污、私分、克扣救灾款物以及违反“专款专物专用”原则,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疏于管理,致使救灾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记者苏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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