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大地震以来,震区周边城市的人民生活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记者通过这几天的调查发现,周边城市的商品供应仍然充足,人民基本生活用品,如食品、饮料等价格并未出现明显上涨。
5月28日,记者来到德阳市八角柳江超市,约百平方米的超市里,各种食品、饮料、米面、食用油和卫生用品等生活日用品摆满了货架。一袋康师傅麻辣排骨面1.7元,一瓶娃哈哈550毫升矿泉水1元,蒙牛盒装牛奶2.5元。
“地震以后这里的商品,特别是吃的、喝的基本没有涨价,和以前一样。”超市营业员告诉记者。
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连日来,地震受灾地区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和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物价稳定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5月23日四川省物价局发布紧急通知,部署稳定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工作。要求全省各市(州)根据各地情况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监测、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其中,德阳市决定对矿泉水、纯净水、饼干、面包、方便面、盒饭、纯牛奶、液化气、蜂窝煤和蜡烛、手电筒、电池、篷布、口罩、消毒液以及大米、面粉、猪肉、鸡蛋、植物油、交通运输价格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生产经营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2008年5月11日的价格水平;如确因成本上升需要提价的,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要经物价部门同意。
在绵阳市,记者一行四人中午来到市区的一家普通餐馆就餐。点了青椒土豆丝、回锅肉、蚂蚁上树、凉拌辣牛肉和8碗米饭,一共花了58元。餐馆服务员告诉记者,地震以后餐馆的价格并没有调整,还和以前一样。
在成都市,记者到超市、餐馆消费,也没有发现价格明显上涨的日用商品。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5·12”大地震给我国经济增加了一些新的不确定因素,例如可能会加大物价压力,但由于受灾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较小,地震对整体经济的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