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5月30日电(记者德吉)根据中央的要求,今年西藏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标准将由2007年的人均100元增至140元。这将是“十一五”以来,中央第7次提高西藏农牧民的免费医疗标准。
中央历来重视西藏农牧区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自和平解放以来,中央一直对西藏农牧民实行特殊的免费医疗制度。“十一五”以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西藏连续6次提高了农牧民的免费医疗标准,从“十一五”初期的年人均40元增加到了目前的年人均100元。今年,这一补助标准将增至年人均140元,其中中央补贴达人均105元。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处了解到,2007年,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了110元,其中中央投入人均达到85元,占农牧区医疗总基金的77%,在中西部省份处于较高水平,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西藏的特殊关怀和实行的优惠政策。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将农牧民免费医疗补贴从年人均90元提高到100元,并大幅度提高了为农牧民报销补偿的比例及报销补偿限额,农牧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全区享受免费医疗标准的农牧民人数达237万余人。
农牧区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医疗制度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让西藏广大农牧民看病得到了保障。据卫生部门统计,2007年,西藏农牧民群众共发生医疗费用近3亿元,共为农牧民报销补偿医疗费用约2.3亿元。
“感谢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现在我们看病的负担小了。”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羊达乡农民扎西说。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为大力支持农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农牧区医疗制度资金6.3亿多元,农牧区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