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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特殊党费"缴纳个税前扣除
2008年05月31日 07:12: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表示,“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据中组部初步统计,截至25日,全国共收到“特殊党费”17.73亿元,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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