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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禁烧秸秆实行属地管理
2008年06月02日 09:41: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淮安市新近发出通知,对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 通知规定,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负总责,并把禁烧责任分解到各乡镇、村组、农户。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和县(区)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秸秆禁烧将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对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县(区)、乡镇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蔡志明)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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